李俊丰,男,汉族,出生于1972年3月,中共党员。任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5年8月,李俊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人物履历
曾任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参谋长,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兼灭火救援指挥部部长等职。
2021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
2022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兼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担任职务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2年1月补选),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事件
2025年8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俊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